善本圖書管理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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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:六十五年度第一次所務會議 (64. 8.11)
修訂:
七十八年度第四次所務會議(78. 3.16)
九十年度第三次圖委會議(90.5.24)
九十二年度第二次圖委會議(92.4.14)
九十二年第二次所務會議(92.4.24)
九十三年度第五次圖委會議(93.10.14)
九十三年度第五次所務會議(93.10.28)
一百零三年第五次圖委會議(103.10.9)
一百零三年第五次所務會議(103.10.30)

一、本管理要點依據<傅斯年圖書館委員會組織要點>而訂定。

二、本管理要點所稱之善本圖書,以圖委會所認定者為準。

三、善本圖書於本所圖書館書庫內專闢善本書室庋藏。

四、善本書室內,應設置恆溫恆濕空調,以維持室內適當之溫度濕度,並施行定期、不定期燻蒸防蟲作業,以避免蟲害。

五、善本圖書除與普通本圖書共同辦理登錄手續,列入圖書總目系統外,並另製善本圖書清冊,以備隨時檢查。

六、善本圖書,以在善本書閱覽室或指定之處所閱覽為限;如經本館主任及圖委會召集人之審議並經所長許可借展者,展期以三個月內為限,餘概不借出館外。

七、院外人士閱覽善本圖書,須徵得本館主任之同意。

八、閱覽善本圖書者,須填寫借書券。借書券副本與登記簿,至少應保存一年,備必要時查考。

九、閱覽人須加意愛護圖書,不得折角,或以指甲揭翻書葉,以及在書上作任何記號。如有污損,閱覽人須負責賠償。在未賠償前,暫停其閱覽。

十、已數位化之善本圖書,以提供數位影像閱覽為原則;如有特殊提調原件需求,須填寫「借調已複製之珍藏圖籍原件申請單」。

十一、已指定為國寶或重要古物之善本圖書,原則上不提供原件閱覽。

十二、善本圖書不得用複印機複印。如為研究或重印需要,可依照「 傅斯年圖書館複製管理要點」、「 所外人士申請使用本所藏品圖象等資料處理要點」、「圖書資料複製收費要點」,申請掃描複印或拍攝。

十三、善本書室只對本所專任研究同仁開放,入室後請即關閉大門,並嚴禁將圖籍攜出室外。

十四、善本書室,以不接受參觀為原則;如有特殊情形,必需入室時,須經本館主任或授權其代理人同意,由本所專任研究人員及館員陪同,方得進入。進入前須至流通櫃檯登記,並換取管制書庫入庫證,進入後,須遵守「進入管制書庫相關說明 」。

十五、善本圖書,除經常注意維護外;每年應進行定期、不定期檢查,並將檢查結果 報告所長暨圖委會。如遇偶發事故,應立即向所長暨圖委會報告。

十六、本管理要點經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;修正時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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