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換贈送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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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本館書刊交換原則

一、 擬交換出版品需符合本館館藏範圍,經本館圖書館委員會審核同意後寄送。

二、連續性出版品可建立長期交換關係,本所將定期寄送《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》或《古今論衡》。

三、如擬交換本所專書及其他出版品,需個案另行提出,經本館圖書館委員會審核同意後寄送。

四、書刊交換以平等互惠,等值或等量為原則。

 
   受贈書刊處理原則
一、符合本館庋藏相關範圍書刊,始予收藏。 
基本主題:歷史學、考古學、人類學、文字學等。

二、下列情形之書刊得不予受理:
(一) 內容已失時效性,不具學術及參考價值者; 
(二) 盜版或有違反著作權法規定之虞者; 
(三) 其他不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者。

三、 如贈送之書刊不符本館典藏需要,本館得徵得贈書人同意後,轉贈他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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