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書庫入庫識別證申請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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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:九十年度第三次圖委會議(90.5.24)

一、本辦法之訂定,乃根據史語所第八十五年度第四次所務會議(85.2.12)及傅斯年圖書館第八十四年度第六次委員會會議(85.2.29)之決議。

二、擬到本館閱覽者須先申請閱覽證(須繳交最近一吋之半身照片一張),再辦理入庫識別證,須知如下:
(一) 大專院校教師及研究生得憑閱覽證至流通櫃台辦理入庫識別證,憑此進入本館普通書庫(第二棟全棟及第三棟一、二樓)。
(二) 大專院校在學學生須具有系主任或史語所研究人員之推薦函,始得憑閱覽證辦理入庫識別證。
(三) 一般社會人士:
1. 具有碩士以上學歷者比照第二項第(一)款辦理。
2. 具有任職機關或史語所研究人員之推薦函者,亦可辦理入庫識別證。
3. 若未備有上述條件者,可填寫申請單,詳述研究旨趣,由本館主任裁定。

三、入庫識別證須配戴於外衣明顯處,離館時交還櫃台人員,換回閱覽證。

四、入庫者須遵守相關須知。如有損壞圖書情事,依<圖書遺失、毀損賠償要點>賠償。如遇情節重大或態度不佳者,本館有權取消其入庫資格,並通知原服務機關、就讀學校或送警究辦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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