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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事年表
芮逸夫先生(1898-1990),江西省溧陽人。

青年時期

  • 民國十五年(西元1926年) 27歲
  • 就讀東南大學外文系(前身為南京高等師範,其後改為國立中央大學),先生受到當時民族主義與科學研究的理論思潮影響,相信要救中國唯一的道路是從事科學的民族學研究,親身下鄉從事民族學的田野調查工作。因此先生在大學時代即立定志向要終身從事民族學的實地研究工作,並多方搜集資料,研讀有關著作。
  • 民國十六年(西元1927年) 28歲
  • 東南大學解散,即離校。
  • 民國十八年(西元1929年) 30歲
  • 秋,任清華大學圖書館之聘任編目之職。

壯年時期

  • 民國十九年(西元1930年) 31歲
  • 九月,接受中央研究院聘書,跟隨凌純聲先生進行松花江下游赫哲族之民族學調查研究,並就進在清華研究院先從趙元任先生學習語言學與記音,以及國際音標,以便整理資料。
  • 民國二十年(西元1931年) 32歲
  • 春,先生南下正式就中研院職。
  • 民國二十一年(西元1932年) 33歲
  • 先生與凌純聲先生,勇士衡先生赴湘西鳳凰、乾城、永綏等三縣調查苗族,其結果寫成「湘西苗族調查報告」一書,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單刊之十八,由商務印書館於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出版。
  • 民國二十三年(西元1933年) 34歲
  • 先生與凌先生調查浙江南部麗水等縣畬民。
  • 民國二十四年(西元1934年) 35歲
  • 應外交部之邀約,參加滇緬公路南段界務之會勘工作,在雲南與緬甸邊境停留六個月,並同時探訪少數民族,其所搜集的邊疆民族之資料甚多,其結果亦寫成多篇單篇論文發表。
  • 民國二十六年(西元1936年) 37歲
  • 是年蘆溝橋事變,京滬震動。
  • 民國二十七年(西元1937年) 38歲
  • 先生隨歷史語言所遷至雲南昆明,因而開始另一階段工作。在這一段時間,先生繼續西南少數民族研究,也開始實現他鑽研民族學的初志:從事中國民族的綜合研究,先後完成「中華國族解」,「西南民族的語言問題」,「中華民族的支派及其分佈」,「西南民族與緬甸民族」,「西南少數民族蟲獸偏旁命名考略」等論文。
  • 民國三十五年(西元1946年) 47歲
  • 史語所隨政府還都南京,先生在這一時期主要從事我國親屬制度的探討,這是以現代化人類學的理論與概念,運用於我國古代親屬稱謂制度之分析,並先後發表了「伯叔姨姑考」、「苗語釋親」、「釋甥之稱謂」、「中國親族稱謂的演變及其與家族組織之相關性」、「九族制與爾雅釋親」、「爾雅釋親補證」等論文。同時先生以邊疆民族專家身份,被推選為行憲前的立法委員,於是面對邊疆問題頗多論著,計發表「行憲與邊民」、「中國邊疆之語言文字及其傳授方法」、「邊疆建設與民族平等的邊疆地方自治」、「行憲與邊疆自治」等論文,刊行於邊政公論等主要邊疆刊物。

晚年時期

  • 民國三十九年(西元1950年) 51歲
  • 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所播遷來臺,任史語所第四組主任、臺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教 授。

  • 民國四十八年(西元1959年) 60歲
  • 為臺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主任。 此期研究多與臺灣土著民族有關者,這是因為來臺初期與臺灣民族學的同仁多所接觸與合作,同時又因為負責考古人類學系系務多年,領導研究工作與安排學生進行實習之故。有關臺灣土直著族之論亦多在此時期發表,包括瑞岩泰耶魯族親子聯名制與儸倮麼些之父子聯名制比觀,瑞岩泰耶魯親屬制初探,瑞岩泰耶魯族頭目與村長家族世系譜,臺灣土著各族劃一命名擬議,苗栗縣泰安鄉錦水村泰雅族調查簡報,民族平等的地方自治與山胞社會等論文。

  • 民國五十三年(西元1964年) 65歲
  • 卸去臺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系主任一職。全力從事中國民族,文化與社會的綜合研究,很多全貌性與理論性的論文,都完成於此一時期,此外,若干早期的調查資料,亦於此時期陸續整理發表。其後,又主持二十三種正史及清史中各族史料彙編之工作,為邊疆民族之研究提供一完整而基礎性的資料。

  • 民國六十七年(西元1978年) 80歲
  • 五月十九日為先生八十大壽之慶,其在香港中文大學人類學系執教的三位學生:喬健、王崧興、謝劍及李亦園先生等人發起編印一論文集以為先生祝壽。並共同署名邀約同學撰文,共同集為一冊「中國的民族,社會與文化」。


※ 參考資料來源: 中國的民族、社會與文化:芮逸夫教授八秩壽慶論文集 / 李亦園、喬健合編.--臺北市:食貨出版社,民7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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